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姚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31 15:00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2019124文件通知,经2019年11月29日县政府第3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姚涛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国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红山窑派出所所长、红山窑镇镇长助理职务;

胡军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派出所所长职务;

窦平善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水源派出所所长、水源镇镇长助理职务;

刘杰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伟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永昌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蔺志水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永昌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徐培龙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曹万永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朱王堡派出所所长职务;

叶兴军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朱王堡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乔刚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董浩德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水源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文虎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红山窑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安瑞同志任永昌县公证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法中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西堡分局局长职务;

严习夫同志任永昌县河西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新城子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叶生斌同志任永昌县河西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永昌县南坝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孔彦宁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焦家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杜寅亮同志任永昌县红山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孙世强同志任永昌县焦家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六坝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孙发瑞同志任永昌县东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水源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杨永春同志任永昌县六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元勋同志任永昌县水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永河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朱王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陈志刚同志任永昌县神秘骊靬景区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景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丁秀薇同志任永昌县神秘骊靬景区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永昌县北海子公园管理所所长职务;

林子玉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玉兰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北景苑社区劳动事务保障所所长。

免去:

陆万忠同志永昌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肖朝玉同志永昌县公安局永昌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丁文斌同志永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关分局局长职务;

和平同志永昌县东寨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吕志忠同志永昌县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秦国志同志永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李魁元同志永昌县新城子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万年同志永昌县红山窑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吕知明同志永昌县焦家庄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韩永花同志永昌县城关镇北景苑社区劳动事务保障所所长职务;

    孙淯成同志永昌县东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职务;

孙志青同志永昌县六坝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谢晓明同志永昌县水源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祁子争同志永昌县朱王堡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昌县人民政府  

                                            201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