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姚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任字〔2019〕124号文件通知,经2019年11月29日县政府第3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姚涛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国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红山窑派出所所长、红山窑镇镇长助理职务;
胡军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派出所所长职务;
窦平善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水源派出所所长、水源镇镇长助理职务;
刘杰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伟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永昌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蔺志水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永昌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徐培龙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曹万永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朱王堡派出所所长职务;
叶兴军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朱王堡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乔刚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董浩德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水源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文虎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红山窑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安瑞同志任永昌县公证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法中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西堡分局局长职务;
严习夫同志任永昌县河西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新城子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叶生斌同志任永昌县河西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永昌县南坝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孔彦宁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焦家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杜寅亮同志任永昌县红山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孙世强同志任永昌县焦家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六坝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孙发瑞同志任永昌县东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水源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杨永春同志任永昌县六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元勋同志任永昌县水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永河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朱王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陈志刚同志任永昌县神秘骊靬景区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景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丁秀薇同志任永昌县神秘骊靬景区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永昌县北海子公园管理所所长职务;
林子玉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闫玉兰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北景苑社区劳动事务保障所所长。
免去:
陆万忠同志永昌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肖朝玉同志永昌县公安局永昌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丁文斌同志永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关分局局长职务;
和平同志永昌县东寨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吕志忠同志永昌县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秦国志同志永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李魁元同志永昌县新城子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万年同志永昌县红山窑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吕知明同志永昌县焦家庄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韩永花同志永昌县城关镇北景苑社区劳动事务保障所所长职务;
孙淯成同志永昌县东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职务;
孙志青同志永昌县六坝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谢晓明同志永昌县水源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祁子争同志永昌县朱王堡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永昌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