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许伟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任字〔2019〕111号文件通知,经2019年9月4日县政府党组第30次会议研究,决定:
许伟民同志任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蔡彪同志任永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赵吉财同志任永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曹鸿武同志任永昌县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新城子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徐芳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宝河苑社区劳动事务保障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正军同志任永昌县河西堡镇财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孔大平同志任永昌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永昌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职务;
耿茂峰同志任永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永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兼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职务;
郭成江同志任金昌市水电工程局局长。
免去:
李旭功同志永昌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兴盛同志永昌县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孙永林同志永昌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魏育聪同志永昌县政府纠风办主任职务;
王锦锐同志永昌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云新同志永昌县路政大队大队长职务;
朱晓东同志永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职务;
李荣同志永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李瑞青同志永昌县河西堡镇财政局局长职务;
潘存荣同志永昌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职务;
曹文云同志金昌市水电工程局局长职务。
永昌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