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曹琪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任字〔2019〕92号文件通知,经2019年8月23日县政府第26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曹琪元同志任永昌县教研室主任,免去其永昌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叶春天同志任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务处副主任职务;
梁希俊同志任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务处副主任职务;
杨清同志任永昌县职业中学(永昌县第二中学)校长,免去其永昌县农业中学校长职务;
赵多禄同志任永昌县第三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永昌县第三中学教务处主任职务;
赵廷文同志任永昌县第四中学校长,免去其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赵吉杰同志任永昌县第四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永昌县第四中学教务处主任职务;
杨有明同志任永昌县第五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永昌县第五中学教务处主任职务;
杨琛荣同志任永昌县第五中学副校长;
王国林同志任永昌县第六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永昌县第七中学副校长职务;
杨俊才同志任永昌县农业中学校长;
孙彦明同志任永昌县农业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永昌县第三中学教务处副主任职务;
许多青同志任永昌县第七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永昌县第七中学教务处主任职务;
杨飞忠同志任永昌县第七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永昌县第六中学教务处主任职务;
吴森茂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中学校长,免去其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务处副主任职务;
高建军同志任永昌县第二小学校长,免去其永昌县第三小学校长职务;
吴建军同志任永昌县第四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宗有平同志任永昌县河西堡第一小学校长;
刘志兵同志任永昌县南坝中心小学校长,免去其永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职务;
张永良同志任永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杰同志永昌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赵尚雄同志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董开鹏同志永昌县职业中学(永昌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张明同志永昌县职业中学(永昌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潘才同志永昌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曹文彪同志永昌县第三中学政教处主任职务;
张永喜同志永昌县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李宏星、王世忠二同志永昌县第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希晶、张永学二同志永昌县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林武同志永昌县第六中学政教处主任职务;
闫世界同志永昌县农业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鸿春同志永昌县第七中学校长职务;
张俊文同志永昌县第七中学总务处主任职务;
刘吉瑞同志永昌县第七中学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清炫同志永昌县新城子中学校长职务;
祁加斌同志永昌县第一小学校长职务;
张崇江同志永昌县第二小学校长职务;
张喆军同志永昌县河西堡第一小学校长职务;
金伯成同志永昌县南坝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永昌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