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兴祥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1 11:07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干字〔2018〕26号文件通知,经2018年10月11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6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陈兴祥同志原任永昌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变更自行免去。 永昌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1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