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兴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永政干字〔2020〕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任字〔2020〕94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党组2020年第25次会议研究,决定:
刘兴业同志任永昌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寿鹏同志任永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兼);
安倩同志任永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孙英华同志任永昌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郜志鹏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丁建平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永昌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志永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永昌交通警察大队朱王堡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闫文虎同志任永昌县草原工作站站长,免去其永昌县喇叭泉林场场长职务;
张永山同志任永昌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站长,免去其永昌县城郊林场场长职务;
孟召开同志任永昌县林业站(永昌县退耕还林办公室)站长,免去其永昌县花草滩林场场长职务;
李文明同志任永昌县计量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晓明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免去:
吴玉录同志永昌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何建善同志永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赵强祖同志永昌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于洪建同志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史培海同志永昌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封永宏同志永昌县城建测绘队队长职务;
李兴海同志永昌县草原工作站站长职务;
魏华英同志永昌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副站长职务;
李明同志永昌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所长职务;
姚忠福同志永昌县水土保持监督站站长职务;
许飞善同志永昌县新城子镇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吉庆同志永昌县新城子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职务;
狄占泰同志永昌县城关镇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顾琰同志永昌县城关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兴军同志永昌县南坝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柯好明同志永昌县水源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永 昌 县 人 民 政 府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