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闫玉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永政干字〔2020〕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任字〔2020〕120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党组2020年第28次会议研究,决定:
闫玉兰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永福苑社区劳动事务保障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城关镇北景苑社区劳动事务保障所所长职务。
免去:
刘韶华同志永昌县城关镇永福苑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站长职务;
陈武宗同志永昌县城关镇昌宁苑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站长职务;
狄振杰同志永昌县城关镇宝山苑社区劳动事务保障所所长职务。
永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