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昌县委关于印发《法治永昌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
县委发〔2022〕4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在永各单位:
现将《法治永昌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永昌县委
2022年2月9日
法治永昌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统筹推进全县“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供法治保障,切实做好法治永昌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省委《法治甘肃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及市委《法治金昌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以解决全县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全县“十四五”时期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从永昌实际出发。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县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广泛宣传,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法治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更高水平法治永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推动法治永昌建设的思想共识。建设法治永昌,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政治判断力,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法治永昌建设的强大动力。
1.加强统筹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做实做细、抓实见效上下功夫,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研究制定永昌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指导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实效化开展。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治考核、法治督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范畴,确保学习宣传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2.注重带头引领。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紧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点群体”引领学,组织党员、干部分层次开展系统学习培训,法治工作部门要开展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紧盯青少年“关键群体”深入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3.强化宣传解读。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报道,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在县、乡、村三级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开展法治大讲堂、报告会等活动。组织新闻媒体以专题报道、组织访谈、开设专栏等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充分运用新媒介,通过制作小视频,推送解读文章、学习体会等方式,推动学习宣传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建设法治永昌,必须高度重视宪法在政治经济社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首要任务,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4.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人民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重大部署,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执法检查,保障宪法正确实施。(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5.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培养,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必修课,形成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规范化、长效化、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学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三)健全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强化从严依规治党能力。建设法治永昌,必须坚持依法治县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增强党依法执政本领,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6.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对明显不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上位规定已废止或失效、与上位规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冲突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健全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精简文件的各项措施要求,着力提高党委文件制定质量。(责任单位:县委办、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7.抓好党内法规实施。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动全党遵规守纪。加强学习教育,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校)重要教学内容,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要任务。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做到有规必执、执规必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对有规不依、执规不严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方面,作为党委督促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定期督查、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等方式,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责任单位: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四)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设法治永昌,必须深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法治之力,凝聚法治之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8.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各级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更加注重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完成并公布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9.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永昌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要求,从源头上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机制。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合法性审核。(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1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全完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机制。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持续推进乡镇赋权工作,全面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乡镇与县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完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1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发放等工作。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全面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五)深入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不断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建设法治永昌,必须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12.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独任庭、合议庭的法定审判组织地位。健全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明确法院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审级监督功能。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加强办案团队建设,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健全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为办案组织提供法律咨询的功能。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加强和完善指导性案例制度,确保法律适用统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13.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侦查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制度,规范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和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认罪认罚案件抗诉标准,研究细化量刑标准和量刑指引,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保障机制,健全控辩协商机制。改革刑事申诉制度,形成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大对暴力袭警、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碍突发事件应对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14.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完善诉非分流对接机制、调解分流机制,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适用,降低民事纠纷成讼率。加大诉权保护力度,杜绝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及无理诉讼,有效避免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的浪费。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建设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适用,加快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加强对产权的执法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各类产权主体的物权、股权、债权和知识产权,开展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工作。(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
15.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原则,优化执行权配置,推进审执分离。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完善监狱、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工作对接机制。(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六)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县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全体公民做社会主义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6.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实行公民终身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抓好国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家庭活动,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大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实施主动普法、精准普法、分层分类普法,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基层法治文化活动,传承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将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各环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17.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健全社会治理规范体系,乡镇指导村(社区)依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文明守法示范户等评选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和行业依法治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引领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依法整治高价彩礼等不良风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18.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需要的制度体系。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设高品质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购买力度,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各乡镇)
19.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培育“枫桥式”的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挥好人民调解协会的作用。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健全完善“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全面开展律师、法官调解工作。完善调解、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整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探索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各乡镇)
(七)着力构建法治监督体系,加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建设法治永昌,必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执法、司法机关权力行使,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
20.加强法治建设全面监督。加强党对法治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法治监督作为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发挥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整体监督效能,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形成法治监督合力。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动执纪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司法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健全完善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察巡查等制度机制。(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各乡镇)
2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估论证。评估论证结论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22.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修订完善备案审查相关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管理制度体系。利用全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及时上传规范性文件,实现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强化各级政府和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县监察委员会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将县法院、县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建立健全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之间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公布继续有效、确认失效、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23.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纠错功能,加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24.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2022年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25.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健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建立健全督办追责机制、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制度,划清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与违规干预过问案件的界限,健全对记录违规过问案件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机制。完善检察建议制度,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规范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规范对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的适用,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受理、移送、复查机制。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细化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建立对看守所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相衔接的巡回检察制度。完善看守所管理制度。完善有效防范和及时发现、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健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八)发挥法治的示范引领作用,服务全县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建设法治永昌,必须紧扣全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围绕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强化法治保障,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6.主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民营企业意见机制,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听取企业家意见。健全惠企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精准推送、事项在线办理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实现更多惠企政策“不来即享”。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全面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开通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要素协调保障机制和部门协调服务机制,提升全县重大项目服务和保障能力水平。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管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全县联合双随机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策落实兑现制度,严格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建立政务违约失信补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出台《永昌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推行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管理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加快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认真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规范标准,形成“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工作规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27.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建立县级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柔性执法制度机制,动态调整“两轻一免”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推动建立常态化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和简洁高效的快速审理机制,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案件司法标准,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甄别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的冤错案件。强化涉企刑事案件的检察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滥用强制措施、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财产刑执行不当等问题;强化涉企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28.增强涉企法律服务保障。加强涉企政策法律宣传宣讲,常态化推行“法治体检”和“法治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工商联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优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高涉及民营企业民商事公证的质量、效率,引导公证机构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公证服务,实现全过程保护。采取有效方式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持续开展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加快发展。健全涉企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推动市场主体在诉讼前依法高效快捷化解纠纷、解决诉求。(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司法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九)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法治永昌,必须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县全过程和各方面,为法治永昌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提供动力和保障。
29.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健全完善重大法治建设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落实重大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年度述法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优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用考核压实责任,推动法治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工作落细落实。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健全乡镇党委领导乡镇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落实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依法治县办、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30.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完善党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各级党委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咨询、合法合规性审核作为各级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统筹组织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会前学法、法治培训、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31.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力量,实现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谋划、督促落实作用。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协调会商、联合调研、内部督办等工作协同机制,健全完善优化协同畅通的工作体制机制。加大对法治建设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督察利剑作用。立足我县实际,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挖掘和传承地域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总结和提炼党领导人民推进法治建设实践和理论成果。加大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依法治县办、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32.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科学理论武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队伍。分级分类建立法治人才库,抓好法治骨干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充实基层法治工作力量。健全完善执法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模式,加强执法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健全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履行职务受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加快发展律师、公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切实解决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健全职业道德准则、执业行为规范,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加强青年律师人才培养,发展壮大律师队伍。发展壮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党政机关、村(居)法律顾问队伍。深入推进公正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依法治县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33.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快智慧法院、智慧公安、智慧司法等“智慧法治”建设,推进法治永昌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推进法治永昌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34.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法治建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提高资金投入和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本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举措,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办,推进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相关链接:
关于《法治永昌县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