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责任部门 | 水源镇 | 公开日期 | 2019-05-16 |
公开目录 | 资金管理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永昌县水源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永昌县水源镇人民政府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能及主要工作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单位预算构成
水源镇人民政府是永昌县政府的下一级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1个机构,主要包括: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3.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
4.村镇建设办公室
5.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6.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7.农经财政服务中心
8.农业服务中心
9.文化服务中心
10.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1.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1005.359万元,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70.756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从财政拨款结构来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9.6326万元,占拨款收入总额的56.66%,比上年预算增加188.5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人大工作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武装部工作经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列镇村两级统筹补助、纪检组织工作经费、基层妇联工作经费等;公共安全支出8.9842万元,占拨款收入总额的0.89%,比上年预算减少24.882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劝导站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72万元,占拨款收入总额的1.1%,比上年减少43.2606万元,原因为退休人员移交县社保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0104万元,占拨款收入总额的3.78%,与上年预算持平;城乡社区支出93.48万元,占拨款收入总额的9.3%,比上年增加7.48万元,主要为增加公租房出售收入;农林水支出283.7046万元,占拨款收入总额的28.22%,比上年预算增加42.854万元,主要增加了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和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万元。占拨款收入总额的0.05%,与上年持平。
从财政拨款使用来看,基本支出606.08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0.905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项目支出399.277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9.851万元,主要增加了公租房出售收入及各部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水源镇人民政府,严格坚持节约节俭,严控行政成本原则,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坚持零增长,尤其是“三公”经费预算必须零增长口径编制。2019年我镇“三公”经费预算数是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1.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车辆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车改公务用车减少,预算安排保有车辆1台。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水源镇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1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定员公用经费16.06万元,省补助公用经费23万元,工会经费1.13万元,办公采暖费7.1万元,劳务费23.54万元,项目支出中:人大工作经费2万元,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44万元,乡镇武装部工作经费0.5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列镇村两级统筹补助28.59,乡镇纪检组织工作经费3万元,基层妇联工作经费1.48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列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5.92万元。
机关运行费预算为113.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43万元,其中:定员公用经费16.06万元,较上年增加4.1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会经费和办公采暖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增加了劳务费23.54万元;项目支出中,人大工作经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新增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44万元,乡镇武装部工作经费0.5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列镇村两级统筹补助资金28.59,乡镇纪检组织工作经费3万元,基层妇联工作经费1.48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列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5.92万元。
(四)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经费管理,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为确保项目资金的实施,我镇高度注重考核制度和评价办法的建立和完善,严格按照年度预期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细则等,对项目支出实施细化、量化,将我镇经费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通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镇将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逐步试点项目实践中的绩效跟踪评价工作机制,以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永昌县水源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342.535万元,其中政府办公耗材4.8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19万元,集中供热醇基燃油332.5万元。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链接:
1、2019年永昌县水源镇人民政府度预算公开表
/UploadFiles/PublicInformation/xzrmzfsyz/201905231651541942.xls
2、2019年永昌县水源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公开表
/UploadFiles/PublicInformation/xzrmzfsyz/201905231654037850.xls